標準方案 試用 30 天

  • 報名、名冊、標準保險 CSV
  • 領隊點名、推播
  • 團後問卷、住宿分房(房號)
  • 分車座位
  • 同時最多 5 團出團中
  • 領隊帳號 10 組、內勤帳號 5 組

本次應付:0 元

服務條款

(另開視窗)
出遊趣服務條款

版本生效:線上勾選即同意當下揭示之全文。勾選並送出訂閱或試用,即視為訂戶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效力同書面簽署,無須另立紙本合約。

產品:出遊趣(下稱本服務)。本服務由歐米資訊有限公司營運,提供旅行社(下稱訂戶)使用之出團作業軟體。本站為旅行社出團系統之資訊軟體服務,非旅行業,不招攬旅客、不收旅客團費。

第一條 適用與同意
1. 訂戶於試用、訂閱、續訂或繳費前勾選同意本條款,即與營運者成立軟體服務契約。
2. 若不同意,請勿建立帳號或付款。已建立之試用得隨時停止使用;已付訂閱依本條款辦理終止與帳務。
3. 訂戶代表人聲明其有權代表該旅行社同意本條款。

第二條 服務內容
1. 本服務提供報名、名冊、行程手冊、點名、推播、座位、團後問卷等已開通模組,供訂戶以自有旅行社名稱、色票與識別呈現。
2. 功能以網站當時方案說明及實際開通項目為準。標示尚未上線之項目不構成本條款之給付義務。
3. 入口建議透過訂戶自有 LINE 官方帳號。營運者不代申請 LINE、綠界或其他第三方帳號。

第三條 帳戶與安全
1. 管理者帳號由系統開通。訂戶應妥善保管帳密、權限與金鑰,對其人員之操作負責。
2. 訂戶不得將帳號轉售、出借予無關第三人,或用於非該社出團作業。
3. 旅客團費之金流商戶號屬訂戶;已付狀態僅依綠界(或本機模擬)入帳通知更新,前端回跳不得自行改為已付。

第四條 方案、試用與計費
1. 公開方案、月繳/年繳、同時出團上限與帳號組數以網站標價為準。年繳係一次收取十二個月費用並給予標示折扣,不是自動保證續約。
2. 試用方案一次為限、計三十日。試用期滿未完成訂閱入帳,營運者得關閉登入。
3. 訂閱以刷卡向營運者繳納(限營運者已設定之平台綠界)。未入帳逾七日,營運者得關閉登入。入帳後之服務期間依所選月繳或年繳計算。
4. 網站當時標示之開通費優惠(含金額、是否免收、適用期間及其他條件)係營運者為推廣本服務所設。營運者得隨時終止或調整該優惠之內容與期間。訂戶於某項開通費優惠有效期間完成開通者,依其開通當下網站所標示之開通費計收,營運者就該社不再另外追加開通費,後續僅依當時方案收取訂閱費;該項優惠終止或變更後始開通之訂戶,開通費以開通當時網站標示為準。
5. 本服務之訂閱費付給營運者。旅客團費、LINE 官方推播費、金流手續費、保險等由訂戶自行負擔,不包含於訂閱費。營業稅以發票或合約慣例為準。
6. 除法律強制規定外,已開始計算之訂閱期間原則不予退費。營運者重大違約經催告仍未改善者,訂戶得終止並就未使用期間協議處理。
7. 年繳訂戶得於服務期間內來信申請中斷年約。經營運者確認後,得於指定日關閉登入。除法律強制規定或營運者有可歸責之重大違約外,已付年費不予退還未使用月份,亦不改按月繳單價結算退費。中斷後如再訂閱,依當時公開方案與價格計算,不保證沿用原年繳折扣。

第五條 識別與內容
1. 訂戶對外畫面以該社名稱、色票與識別呈現。訂戶保證其社名、統編、執照、文案、圖片與行程資訊真實、合法,並自行對旅客負責(含旅遊契約、保險與主管機關申報)。
2. 營運者不審核行程妥適性,亦不保證訂戶業務之成交。

第六條 個人資料
1. 訂戶為旅客與領隊個資之蒐集、處理、利用之當事人(控管者);營運者依訂戶指示、為提供本服務之必要範圍處理資料。
2. 身分證等敏感欄位採最短保存。報名須有個資同意時間戳。訂戶應於其畫面提供隱私說明。
3. 營運者不得將訂戶旅客名單挪作自行行銷。依法令、司法或主管機關要求者除外。

第七條 可用性與支援
1. 營運者將盡合理努力維持服務可用,但不保證毫無中斷。得進行維護、更新或資安處置。
2. LINE 推播於訂戶尚未填妥金鑰前,系統得僅留存紀錄而不實際送達,此為正常狀態。
3. 進階方案所載工作日優先處理,指系統障礙之協處順序,不是對行程成行或營業損失之保證。

第八條 禁止事項
訂戶不得對本服務為還原工程、超量爬取、干擾他人使用、散佈惡意程式,或利用本服務從事違法、詐騙或侵害第三人權利之行為。

第九條 智慧財產
系統程式、介面、資料庫結構與營運權屬營運者。訂戶就其旅客資料、行程內容與自有識別保有權利。訂戶僅取得非專屬、不可轉讓之使用權,限於該社出團作業。

第十條 責任限制
1. 因網路、第三方(含 LINE、綠界)、訂戶金鑰設定錯誤、不可抗力或訂戶內容所生損害,營運者不負賠償。
2. 除故意或重大過失外,營運者對訂戶之賠償總額以該訂戶於損害發生前十二個月內已付之訂閱費為上限。營運者不負所失利益、商譽或備援成本。

第十一條 暫停與終止
1. 訂戶得停止使用並來信辦理關閉。年繳訂戶申請中斷年約者,依第四條第七項辦理。
2. 逾期未繳、違反本條款、或有資安與法令風險時,營運者得暫停或終止服務。
3. 終止後,營運者得關閉開通狀態,並於合理期間依訂戶請求協助匯出必要名冊;其後得依最短保存原則刪除或匿名化。

第十二條 條款變更
營運者得更新本條款並公告於本服務網站。重大變更將以合理方式通知(含後台或聯絡信箱)。變更後繼續使用或再次勾選即為同意。

第十三條 準據法與管轄
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條款或本服務所生爭議,以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營運者(平台方)
名稱:歐米資訊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______
負責人:施文豐
電話:0972-739823
地址:嘉義市東區和平路203巷3號

版本 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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